【“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索赔百万,“清华”诉“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开庭
2024-09-14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清华大学与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30余家媒体、平台全程直播,直播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栏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联合制作。  庭审中,清华大学认为,清幼教育未经许可,存在三项侵权行为:一是在其经营的官网、官微等对外宣传中大量使用“清华”字样及标识;二是其官方网站域名使用拼音“qinghua”;三是其以“清华大学”名义与第三方开展合作办学,向第三方授权使用带有“清华”字样的名称和牌匾,前述行为侵害了清华大学享有的涉案商标权,且其第一项、第三项亦属于擅自使用清华大学有一定影响的学校名称及简称,构成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请求判令清幼教育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52520元。  对此,清幼教育辩称,其涉案行为不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清幼教育的使用行为有相关授权和合作依据,其控股股东慕华成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附属的北京市清华洁华幼儿园曾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共同开展幼教合作,成立清华幼教资源中心,向全国推广清华幼教在线课程,后慕华成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其开展相关的合作推广活动,其侧重于使用“清华幼教”,故其使用行为存在权利基础。清幼教育从事的是幼儿教育,而清华大学的知名度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领域,双方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清幼教育也并非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相关标识。故清幼教育请求驳回清华大学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围绕涉案行为是否有授权依据、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辩论。庭审最后,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法庭未当庭宣判。  本次直播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王筱磊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提问。杜颖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希望能通过这起案件,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规范行为、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促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索赔百万,“清华”诉“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开庭
好的,以下是根据你的需求输出的文章内容: **“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索赔百万,“清华”诉“清幼教育”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开庭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清华大学诉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成为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大热点。 据了解,清华大学诉称,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幼儿园中使用了与清华大学近似的商标,并在其宣传材料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该幼儿园与清华大学存在关联。此外,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在其网站上使用了与清华大学近似的域名,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清华大学要求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100 万元。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的侵权行为及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清华大学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及校名权,给清华大学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表示,被告使用的商标与清华大学的商标在整体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此外,被告使用“清华”字样是为了突出其教育特色,并非恶意攀附清华大学的声誉。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我们将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并为您带来最新的报道。